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中共阿坝州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9-24
字体:
访问量:
来源:州财政局
分享到: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52861,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财政局进行了巡察。20181228,州委第三巡察组向州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1949412日,州委第二回访督查工作组进驻州财政局开展了回访督查工作。201957,州财政局党组收到了州委第二回访督查工作组的反馈意见。2018920日至929,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财政局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0181228,州委第一巡察组向州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19618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向州财政局党组反馈了“两个报告”的审核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州财政局党组照单全收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4个问题,坚决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州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对照,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改到位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的建设弱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足

针对党员日常管理纪实表信息记录不全,如:无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无本人签字及支部书记签字等;党员民主评议记录简单、组织生活会记录简单,未见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记录较少,如:2017年党组会议记录只有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13年至2016年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员大会记录不全,如:2016年州财政局第二党支部会议记录次数不足12次等党的建设弱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查漏补缺,各支部按照要求,严格按照党员日常管理纪实表信息记录,每次进行填写。

一是谋划好年度工作计划。党办及时按要求拟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向党组汇报党建工作情况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建制度,加强“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现场业务指导,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

长期坚持。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2.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针对2013年部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没有分管领导签字;2014年只有廉政谈话提纲,没有谈话记录;2016年、2017年只有新任干部廉政谈话记录,无其他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少,如:2014年党组会召开十五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有一次;2016年局务会议纪要只有一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等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党办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理清责任,每年年初签订层层差异化签订责任书,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了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每年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不少于4次,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在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安排等,在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开展好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工作,并做好相关笔记及影像备案。

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3.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针对无2013年、2014年班子和主要领导述责述廉报告,无2015年主要领导述责述廉报告;无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等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分管责任。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注重检查,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注重执行到位;三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带头每年开展2次以上党课;四是全面落实自律责任。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当好廉洁从业的表率,注重以身作则,同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做好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并报送党办备案。

长期坚持。

4.执行制度不到位

针对落实州纪委会前学纪学法要求不到位,如:2017年局务会纪要五次,会前学纪学法记录只有一次;2017年第二次党组会议定执行党组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一年至少一次,半年、年底报告一次),无执行制度痕迹等执行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会前学纪学法”制度。有计划有目的地在党组会、局务会上对州纪委印发的会前学纪篇目进行会前学习,认真履行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学法用法主体责任。党办负责统筹安排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学纪学法的内容,由人教科负责列入党组会议会前学习、办公室负责列入局务会议会前学习。落实好党组成员向党组会议报告制度。纳入党组会议计划,党组成员在半年和年末分别书面向党组会议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形成书面记录纪要。

长期坚持。

5.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201310月提拔5名干部无干部任免审批表。

针对201310月提拔5名干部无干部任免审批表问题,经核查相关5名干部人事档案,人事档中存有干部任免审批表,考绩档案中无干部任免审批表。依据干部人事档案中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制了相关5名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分别装入每位干部的考绩档案中。

已完成。

2)无2013年至2015年干部考察情况报告,2013年至2017年干部考察材料无考察组成员签字,2016年至2017年干部考察情况报告无考察组成员签字。

针对无2013年至2015年干部考察情况报告问题。经核查考绩档案,2013年、2014年存有“干部考察情况”材料,没有“干部考察情况报告”,内容也未包括个别谈话推荐情况、会议推荐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等。2015年存有“关于民主推荐XXX四位同志考察及任用建议的报告”,包括了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内容,但在标题、内容上存在不规范情况。将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规范“干部考察情况报告”的标题和内容。

针对2013年至2017年干部考察材料无考察组成员签字问题。2016年至2017年干部考察情况报告无考察组成员签字。经核查考绩档案,分别整改如下:

201311月干部选任中,对5位干部任职考察中,“个人考察材料”、“科级领导干部任职组织考察情况”无考察组成员签字。已由原考察组组长、成员在原“个人考察材料”、“科级领导干部任职组织考察情况”上补签字,完善了考绩档案材料。

201410月干部选任中,对2位干部任职考察中,“个人考察材料”、“科级领导干部任职组织考察情况”无考察组成员签字。已由原考察组组长、成员在原“个人考察材料”、“科级领导干部任职组织考察情况”上补签字,完善了考绩档案材料。

20159月干部选任中,对4位干部任职考察中,“个人考察材料”、“关于民主推荐XXX四位同志考察及任用建议的报告”无考察组成员签字。已由原考察组组长、成员在原“个人考察材料”、“关于民主推荐XXX四位同志考察及任用建议的报告”上补签字,完善了考绩档案材料。

20165月干部选任中,对6位干部任职考察中,“个人考察材料”、“关于XXX等六位人选考察情况的报告”无考察组成员签字。已由原考察组组长、成员在原“个人考察材料”、“关于XXX等六位人选考察情况的报告”上补签字,完善了考绩档案材料。

20178月干部选任中,对2位干部任职考察中,“个人考察材料”、“关于XXX等考察情况的报告”无考察组成员签字。已由原考察组组长、成员在原“个人考察材料”、“关于XXX等考察情况的报告”上补签字,完善了考绩档案材料。

201710月干部选任中,对6位干部任职考察中,“个人考察材料”、“关于XXX等六位同志考察情况的报告”无考察组成员签字。已由原考察组组长、成员在原“个人考察材料”、“关于XXX等六位同志考察情况的报告”上补签字,完善了考绩档案材料。

今后,严格参照2018年《阿坝州州级部门(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标题统一为《关于XXX人选考察情况的报告》,包括5个方面内容:人选总体情况、有关方面意见、需要说明事项、党风廉政意见、考察组意见。《XXX同志考察材料》、《关于XXX人选考察情况的报告》由考察组成员签字完整。

已完成,长期坚持。

32015年至2017年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无初审人、复审人签字及填表时间。

干部选任中开展了“凡提四必审”工作。按照选任工作档案专项审核要求,对任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已开展审核,存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初审人、复审人未签字及未填审核时间的情况。已由原初审人、复审人在原审核表上补签字,补填初审时间、复审时间。

今后,严格参照2018年《阿坝州州级部门(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教科工作人员开展动议人选档案初步审查工作,填写《干部档案初步审查情况登记表》须签字,由人教科科长审核须签字,再由分管领导审签。注明填表时间,与动议时间一致;由人教科工作人员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须签字注明时间,考察组意见审核人须签字注明时间,时间与动议、初审环节一致。

已完成,长期坚持。

42013年至2015年干部任前谈话过于简单,未指出不足。

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组领导和人教科高度重视与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工作,认为这是针对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一项重要的预防为主的措施,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今后开展干部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将拟定好谈话提纲,做到规定谈的必谈,丰富谈话内容。根据岗位和干部实际,既要谈出干部的优点、特点,也要指出干部的不足。让新任干部感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的“四有”干部,让新任更好更快地适应新角色,新岗位,知道自身的职责任务,感受担子的分量。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绷紧廉洁勤政这根弦。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52016年至2017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表记录不全,如:无考察表决情况、无职数审核情况、无审查干部档案情况等。

经核查考绩档案,2016年至2017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表记录不全。在会议推荐后,党组会议研究中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记录不够详细和规范。在干部选任动议环节已开展了职数审核、在职数空缺内启动选任工作,未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表填写,在以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完善记录。开展了审查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仅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中有记录,未在全程纪实表中反应。依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记录情况补充全程纪实表记录。

已完成,长期坚持。

6)干部考绩档案不规范,主要以选任批次归档。

在保留原批次归档干部考绩档案的基础上,除个别谈话推荐记录表及其汇总表、会议推荐表及其汇总表、民主测评及其汇总表以外的考察文书材料,均分别复制,建立选任干部个人考绩档案25卷。

已完成,长期坚持。

6.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针对2015年、2016年民主生活会无会前请示,无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5年、2016年民主生活会通过征询等口头方式请示州委组织部、州纪委等相关部门,未进行书面请示等情况进行补齐相关请示;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独立的报告,备案待查。

今后工作中,机关党委将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要求,提前10日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并做好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相关会前准备工作,并在15日内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上报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

7.“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一些违规问题仍有发生。1)违规发放奖金。2014331发放201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工资奖励40097元。(2)超标准发放值班费。20151031发放国庆节值班费18895元,按日工资的两倍发放。2014331发放春节值班费68070.97元,按日均工资的两倍发放。

整改落实情况:1.由于当年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已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工资奖励不再退回,下一步将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行为发生。2.按照100/天标准发放值班费,退回多发放部分。国庆值班4人退回值班费9907.33元,春节值班13人退回值班费42343.92元。一位领导当年已退回国庆、春节值班费9041.14元,此次不再清退;一位职工因已去世,多发放部分值班费不再清退。

整改完成。

8.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1.职工差旅费、燃油费报销时间与所附发票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差旅费、燃油费报销时间与所附发票时间不一致的已退回,3人退回报销金额2113元,1人因异地办公,每年回局机关报账2次,在报账日累计报销了前一阶段所有费用,已付情况说明并举一反三,当年不得报销前一年度费用。2.职工报销差旅费既报销伙食补助又报销餐票及出租车票等的问题:多报销的部分要求退回,3人共计退回报销金额2602元。3.报销住宿费中所附发票不合规定,与实际造成不符的问题:已按规定纠正,4人共计退回报销金额1270元。4.报销多家酒店住宿发票,易与实际造成不符的问题:已按规定纠正,1人退回报销金额480元。5.报销住宿费中含无效发票的问题:已按规定纠正,2人共计退回报销金额350元。6.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仍报销公杂费和住宿费的问题:按要求退回多报销部分,4人退回报销金额490元。

整改完成。

9.用公用经费购买运动服。2015630购买运动服68641元。

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此经费应从工会经费中列支,支出来源错误,此问题已于2016年整改,201612100号凭证,工会已将服装款转回。购买运动服仅限于参加运动会人员。

整改完成。

10.违规报销娱乐场所发票。20133118号凭证,报销接待费中含娱乐中心发票400元。

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退回报销金额,1人退回报销金额400元。

整改完成。

11.无政策依据报销职工因病住院护理费。12013311人报销护理费4420元。(220136261人报销546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规定纠正,2人共计退回报销金额9880元。

整改完成。

(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针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截止515支付比例为16.42%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发文件,提要求,添措施,切实提高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根据各县(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我们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分配下达扶贫资金,采取“资金预拨制度”“财评绿色通道”“工期进度倒排”“民办公助建设”“竣工分项验收”等各种有效措施,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批、审批一批、拨付一批”,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拨付比列,县级资金支出进度要与序时进度基本一致。

二是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月报制。为掌握各县(市)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从5月份起,我们就要求各县(市)按月报送22个扶贫专项资金拨付情况统计表,对各县的扶贫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分析,并将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及时报送给财政厅和州脱贫办。

三是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末位通报制和约谈制。针对我州22个扶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到10月份和11月份扔较低的情况,我们两次对支出进度低于全省平均进度的县委和县政府发文通报,并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与州脱贫办一道召开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约谈会,由蔡清礼副州长亲自出面对支出进度靠后的县进行约谈,要求相关县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和督促指导各县(市)认真开展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截止201812月底,全州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2017年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8.1%2018年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5.88%,全部达到了国家和省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考核要求,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总结过去的有效经验,压实责任,提早安排,提前督导,力争做到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与序时进度基本保持一致,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考核要求。

2)针对开展到户资金监管难度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财政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监管难度大,特别是到户资金监管难度更难的现状,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186月,由财监局牵头,农业科等科室配合,采取抽查财务和项目资料的方式对松潘、九寨沟、若尔盖、红原、金川、小金6个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每个县选取1-3个项目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特别是对到户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按照安排,州审计局对2017年已摘帽的马尔康、汶川、理县和茂县4个县开展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我局还安排第三方中介机构对132015-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切实加强了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州统一安排,20186-8月,由州财政局牵头,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了对全州2017年至20185月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资金49亿元,查出问题资金2.7亿元,移送问题线索11条。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州将从20197月起启动试点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替“一卡通”的方式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切实提高到户补贴资金的管理水平。

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专项工作。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效防止村级微腐败,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2018年,我州全面推行了“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工作,全州221个乡(镇)的1412个村(社区)已全面完成村级财务数据初始化数据上线工作,乡村上线率100%

四是全力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按照财政部、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扶贫资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动态监控目标,不断完善到户资金监管手段,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六)关于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

13.干部职工轮岗交流较少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谈话中反映干部职工轮岗交流较少,干部老化情况。严格按照《阿坝州州直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今年机构改革和财政工作实际,将涉及职能调整、内设机构变化,统筹考虑干部轮岗交流,推进改革。已在系统内外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已在局内部分岗位进行顶岗考核,将择机选调,充实力量,解决老化问题。

2019年完成,长期坚持。

14.财务管理不规范。

存在购物无明细清单、支付维修费未附合同、培训未附培训文件、会议未附签到册等。如:201331支付酒水款126870元,未附明细清单。2013326支付土特产59260元,未附明细清单。2013813支付购食品款等125797元,未附明细清单。2015331支维修费70000元,未附合同。20158311人报销7.1党员培训学习,无培训文件等资料。20158311人报销全州13县财政局长培训会经费,无培训文件等资料。20151231支会议费12594元,未附会议签到册。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间隔时间较长,相关材料已无法查找和补充。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我局维修费、购物、培训费、会议费等开支,提供完整附件。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二、州委第二回访督查工作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州财政局党组坚决做好州委第二回访督查工作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州委第二回访督查工作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对照,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改到位

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两项内容:

1.20171025党组第十四次会议研究科级干部考察、20171218党组第十九次会议研究人事任免,参会领导对会议推荐对象和考察情况表态时,均记录为“无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

经查阅20171025党组第十四次会议记录和20171218党组第十九次会议研究人事任免会议记录,参会领导对会议推荐对象和考察情况表态时,确存在记录“无意见”情况。

进一步学习了《阿坝州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实施办法》。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阿坝州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实施办法》中第七条第(三)项进行表决程序的规定进行表决,与会人员发表同意、不同意、弃权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同时按规定规范记录党组会上领导的发言、表态情况。

2.20178月的人事议题中,两名同志在考察公示未满3个工作日(201787-9日),任前公示未满5个工作日(2017825)。

整改落实情况:

经查阅当时公示原件,两名同志考察公示未满3个工作日、任前公示未满5个工作日的情况原因是将考察公示、任前公示当天计入了公示期起算时间

进一步学习了《阿坝州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阿坝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实施办法》。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阿坝州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阿坝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实施办法》和《阿坝州州级部门(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规定进行公示,做到考察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任前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程序。

三、州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州财政局党组照单全收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0个问题,坚决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州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对照,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改到位

(一)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组重视不够,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

我局今后凡涉及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现场检查结束后监督检查局及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局党组进行研究、审定。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2.整体联动和协调作用发挥不好。

我局在今后的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线索的及时报局党组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3.对检查发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处罚不够严格。

我局在今后的专项检查工作中,涉及财政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程序对财政违法进行处罚处分。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二)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4.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督促指导不够。

我局在今后的专项检查工作中,一是对基层上报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指导,对基层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及跟踪抽查,杜绝基层出现整改不彻底的现象。二是在今后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中有上一年度检查的县(市)时,首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5.工作精细度不高,担当意识不强。

我局在今后的专项检查工作中,一是对基层上报的整改情况逐一审核把关;二是工作落实到人,严格按照阿坝州监督检查局内部操作规程执行。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增强担当意识。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三)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6.工作时效性不强。

我局在今后专项检查工作中,及时形成检查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和处理建议,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或处理处罚决定。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7.工作不细致、不认真。

我局在今后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阿坝州监督检查局内部操作规程;二是加强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对文件多方校对,确保准确无误。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8.行文不规范。

我局在今后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阿坝州监督检查局内部操作规程;二是进一步规范发文管理,做好收发文件登记工作;三是落实责任。制定科室责任分工,责任细化到人,文件及文字材料的拟稿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主办、谁审核”的原则。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9.档案管理不规范。

一是对档案资料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强化了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列入日常工作中,明确了人员分工,细化了责任;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管理办法。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10.财政扶贫资金长期闲置

具体问题:审计署特派办提出的阿坝州九寨沟县、松潘县、马尔康市等7个县(市),“扶贫资金闲置金额较大”的问题,涉及闲置两年以上的扶贫资金1.5亿元,截止20189月州财政局督促7县加快项目实施及时报账,共实现支出2878.39万元,其余结余1个多亿的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各县脱贫攻坚以及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从提供的资料上没有反映各县财政实现支出,扶贫资金发挥效益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核实,20162017年闲置两年以上的扶贫资金1.5亿元,主要涉及7个县(市):马尔康市1262.82万元,金川县1129.61万元,红原县482.98万元,阿坝县5641.99万元,松潘县2910.18万元,理县1817.68万元,九寨沟县2296.39万元。已督促相关县(市)整改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马尔康市1262.82万元的整改情况:一是“财政存量及2年以上财政应返还额度中属于涉农资金部分仍留存单位继续留用资金1,262.82万元”,在2017710收到首次整改通知前,相关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积极采取加快项目实施、及时完善报账资料等措施,2014年及以前年度留存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结余资金951.63万元已全部实现支出;二是依据存量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将涉农资金1,262.82万元中属于2014-2016年已清理收回财政的单位存量资金311.19万元,以及2014年及以前年度留存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结余资金951.63万元扣除已实现支出337.69万元后结余613.94万元,以上两项共925.13万元进一步盘活使用,统筹安排到脱贫攻坚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已支付完。

整改完毕。

2)金川县1129.61万元的整改情况:重新安排涉农项目资金458万元,围绕县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2014年及以前年度财政涉农资金474.27万元、统筹整合2016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7.34万元,共计1129.61万元全部整合用于2017年脱贫攻坚,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整改完毕。

3)红原县482.98万元的整改情况:结存资金482.98万元主要包括大骨节更换粮食项目通过招投标价差形成的结余资金和历年利息收入,已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整改完毕。

4)阿坝县5641.99万元的整改情况:因资金统计时,只统计了到位项目资金,未统计2016年底县级预安排的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万元。因统计口径理解有偏差,致使结转结余资金统计金额出现偏差。实际情况:截止20161230,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结转结余资金8182.10万元,其中2014年及以前年度2097.18万元,2015629.12万元,20165455.80万元(包括项目资金455.80万元,县级预安排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万元)。截止2017年年底,已将2017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包括利息)进行清理后全部收回财政,重新安排用于脱贫攻坚,其中20178月收回1253万元,用于2017年脱贫攻坚;201712月收回1024万元,用于2018年脱贫攻坚,截止2018年底,存量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整改完毕。

5)松潘县2910.18万元的整改情况:一是支付各类项目资金915.82万元。截止201712月,支付各类项目工程款874.92万元,支付质保金等40.9万元。二是收回统筹使用资金544.31万元。2016年底应整合资金544.31万元,在2017年初进行整合,安排2017年项目并已实施。三是对两年及以上存量资金1450.05万元在2017年下半年报经政府批准后统一收回,纳入全县统筹整合使用,项目资金已使用完。

整改完毕。

6)理县1817.68万元的整改情况:对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817.68万元,在2017年及2018年项目完工报账中央彩票公益金1000万元完成报账995.3896万元,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440万元,2017年县级财政收回结余资金377.68万元。2018年安排收回结余资金382.2904万元。截止20188月财政专户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支付进度为100%

整改完毕。

7)九寨沟县2296.39万元的整改情况:一是九寨沟县财政局对所有预算单位2014年结余资金全部收回,2017117完成对2014年部门结余资金清理、核实工作,并将盘活存量资金安排使用的请示报县人民政府(九财〔201712号),2017214县政府已批复(九寨沟府函〔201720号)。收回结余资金1531.35万元,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355.35万元、生产补助14万、信息网络建设及专用设备购置162万元。二是截止20171212,九寨沟县财政局已报账629.5万元,结余资金135.54万元由财政收回,安排到其他扶贫项目,截止2018年底,所有结余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整改完毕。

通过督导各县(市)开展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全州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17年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了164.87万元,结转结余率为1.9%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了5966.97万元,结转结余率为4.12%,全部达到了国家和省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考核要求(国家和省的考核要求是:2年以上的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是01-2年的资金结转结余率在2%以内;1年内的资金国家要求结转结余率在8%以内,省要求在5%以内)。

四、州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补充整改落实情况

州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州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3个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做到持之以恒;同时进一步制定长效整改措施,强化工作责任,按照工作程序、方法与步骤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工作,做好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一)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组重视不够,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一是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凡涉及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局内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三是现场检查结束后监督检查局及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意见,集中进行专项审理,深入研究分析问题,对有违纪违规线索报局党组进行研究、审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长效整改措施:针对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项执行集中审理制度,召开集中审理会,确保问题认定清楚准确,处理处罚尺度统一。必要时,邀请相关部门、局内科室(中心)、会计师事务所理论水平高、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参加集中审理。

2.整体联动和协调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及时对三县财政局对涉及相关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回头看”。1.若尔盖县冻列乡卡机岗村2017年脆李冬枣果苗种试培育及示范基地项目违反采购程序的问题,若尔盖县财政局及时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冻列乡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对涉及项目进行清理核实。并对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作出“处罚款20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并下发处罚决定书。对涉及的单位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将项目所涉及的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的违规行为移交县纪委进行处理。2.若尔盖县占哇乡毕岗村藏香猪养殖培育基地项目违反采购程序的问题。若尔盖县财政局及时向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对涉及项目进行清理核实。并对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及占哇乡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的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作出“处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对占哇乡作出“处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并下发处罚决定书。对涉及的单位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将项目所涉及的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的违规行为移交县纪委进行处理。3.汶川县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三江镇柒山村猕猴桃及魔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项目资料存在时间错乱出现严重瑕疵问题的问题,汶川县财政局及时组织了回头看,并责令三江镇人民政府按照《汶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汶府办发[2017]44号)相关规定,对未整改彻底的两项进行整改。4.汶川县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绵镇克约村养牛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实际报账949354元拨付到绵镇政府,报账资料与实际支付资料不一致的问题,汶川县财政局及时组织了回头看,并责令绵镇人民政府按照《汶川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汶府办发[2017]44号)相关规定,对未整改彻底的两项进行整改。5.九寨县郭元乡沟里村项目上级补助资金超过总投资的70%仍按民办公助项目实施的问题,九寨沟县财政局及时组织“回头看”经进一步核实,该项目总投资33.096万元,财政扶贫资金23.1672万元,实际支付25.416万元,多补助资金2.2488万元退回财政,项目结余资金0.184万元上交财政,郭元乡党委、纪委、政府多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批评,乡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线索的及时报局党组研究、审理,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长效整改措施:一是针对财政监督检查问题处理处罚环节,分类别从制度流程方面、廉政方面和外部方面梳理了风险点,划分了风险等级,细化了责任主体。二是制定了具体防控措施:执行案件移交移送机制,对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法下达处理处罚决定。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经审理复核后,依程序移交移送给其他部门处理。

3.对检查发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处罚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各县(市)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在专项检查工作中,组织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持续逗硬督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明确监督责任;三是凡涉及财政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程序对财政违法进行处罚处分;四是对基层上报的整改情况纳入2019年“回头看”工作计划任务,巩固整改成果,杜绝整改不到位、走过场的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长效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内部操作规程执行复核制度,包括检查组长对工作底稿的复核,审理组对检查报告的复核。做到事实清楚、取证确凿、定性准确、依据充分。二是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制作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二)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4.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督促指导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对基层上报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指导,对基层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及跟踪抽查,杜绝基层出现整改不彻底的现象;二是加强对实施的监督检查进行“回头看”,将“回头看”纳入2019年工作计划,结合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有上一年度检查的县(市),首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长效整改措施:及时跟踪被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依法对财政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访了解,对被查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纠正。通过核实被查单位的调账凭证、补缴税款或非税收入缴款书和整改报告,确保检查处理决定得到落实。

5.工作精细度不高,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及时对汶川县三江镇、九寨县郭元乡、若尔盖县冻列乡相关问题进行了再要求再核实,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现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三县整改情况纳入2019“回头看”计划。二是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对基层上报的整改情况逐一审核把关;三是工作落实到人,严格按照阿坝州监督检查局内部操作规程执行;四是增强担当意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五是不断加强个人业务能力的提升,适时组织财监局工作人集中学习政策法规等文件。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长效整改措施:一是对重大检查事项,严格履行审理程序。严格执行集中审核制度、复核制度,做到事实清楚、取证确凿、定性准确、依据充分。二是针对财政监督检查业务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全州财政监督检查系统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三)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6.工作时效性不强

整改措施:在专项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阿坝州监督检查局内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及时形成检查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和处理建议,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或处理处罚决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长效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工作流程,依法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和处理决定,限期整改完善。

7.工作不细致、不认真。

整改措施:在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阿坝州监督检查局内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学习,细化分工,责任到人,谁主办、谁负责,确保准确无误。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长效整改措施:一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政监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二是根据财政监督检查局职责和人员结构,设置审核岗、经办岗两个岗位,各负其责,相互分离。

8.行文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卷宗进行了清理、核对,补齐相关资料;二是进一步规范发文管理,做好收发文件登记工作;三是落实责任。制定科室责任分工,责任细化到人,文件及文字材料的起草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主办、谁审核”的原则;四是严格执行阿坝州监督检查局内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长效整改措施:按照公文起草相关要求规范行文,确保公文文种正确,格式规范,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9.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对以前年度档案资料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二是强化了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列入日常工作中,明确了人员分工,细化了责任;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做到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准确、目录完整、有序排列。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长效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阿坝州财政局内部操作规程档案管理要求,及时主动收集、整理档案,做到分类准确、目录完整、有序排列。

10.关于“财政扶贫资金长期闲置”问题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

1)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长期闲置问题,建立健全扶贫项目间资金调剂使用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纳入了中央对省、省对县(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体系,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是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保障,是确保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的基本要求。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采取务实有效举措提高支出进度,减少扶贫资金结转结余。对前期工作不到位、实施有困难、不能及时形成支出的扶贫项目,可按相关规定收回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急需的、具备实施条件的扶贫项目,坚决防止扶贫资金沉淀和闲置。在保证扶贫项目总投资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县(市)根据脱贫攻坚项目进度需求,按规定程序对项目间的年度资金进行合理调剂使用,坚决防止扶贫资金大规模结转结余。

2)全面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要求。各县(市)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年以上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要达到100%1-2年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要达到98%(含)以上,1年以内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要达到95%(含)以上。要及时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对闲置两年以上的扶贫资金,及时收回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

3)切实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严格执行《预算法》和《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文件精神,州在收到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后,30日内将资金下达县(市)。各县(市)对上级和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对接年度脱贫攻坚项目计划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时分解到部门和乡镇、落到具体项目。

4)督促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县(市)财政部门要督促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年度脱贫攻坚实施计划执行力。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储备一批符合实际、规模适宜、群众认可的扶贫项目。财政、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主动参与扶贫项目前期规划、论证、审批等工作。对扶贫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的动态监控,及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进度的难题。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实施单位,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提前做好项目建设所需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备等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建设。

5)探索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机制。中、省、州资金下达后,各县(市)扶贫、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年度脱贫计划,及时做好具体项目与资金的精准对接,切实解决“钱等项目”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对项目进行科学分类,根据项目实际,灵活选择预拨、提前下达、按月拨付或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等方式,及时拨付资金。要开辟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绿色通道”,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项目申报、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财务决算、资金支付等方面的审批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6)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财政扶贫资金国库账户支出进度远远低于序时进度,以及财政扶贫资金支出保障不到位、挪用财政扶贫资金影响扶贫项目推进和目标完成的县(市)予以通报、约谈。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扣减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切实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重点检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较大、支出进度较慢的地区。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各县(市)要统筹安排监督检查计划,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禁区。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级次、范围、内容等,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对群众信访和举报事项要及时受理、限时办结。

州财政局将举一反三,持之以恒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以州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激励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锁定“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五个关键,正确处理生态与发展、生态与民生、生态与稳定的关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舍我其谁、不胜不休的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早日建成“一州两区三家园”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7-2823296;邮政信箱地址:阿坝州财政局人事教育科;电子邮箱:1074127846@qq.com

                                                                                                      中共阿坝州财政局党组

                                                                                                        2019919

责任编辑:州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