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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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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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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和《阿坝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现将下达各县(市)的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8422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规模及来源

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8422万元(中央资金84794万元,省级资金13628万元),其中:扶贫开发支出方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2514万元、以工代赈支出方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8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83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支出方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国有贫困农场支出方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8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

二、资金用途及要求

各县(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50号)《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意见》(川开发〔201511号)和《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1949号)等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专项规划,认真编制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按照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制度要求,各县(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分配结果

详见附表。

四、咨询及举报渠道

阿坝州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联系电话:0837-2822736

阿坝州扶贫开发局:财务稽查审计科:0837-2832774

阿坝州发改委:以工代赈办,联系电话:0837-2823465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7-2823120

阿坝州林业草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7-2823312

阿坝州民宗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37-2827805

阿坝州民宗委:两资科,联系电话:0837-2825578

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扶贫开发局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

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  阿坝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1月16日       

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责任编辑:姜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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