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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阿坝州财政局内控平台建设(一期)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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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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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规定,阿坝州财政局内控平台建设(一期)服务进行自行采购。根据财政局相关规定,将通过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进行比选的方式确定本项目供应商。现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阿州财采邀[2020]1

二、项目名称:阿坝州财政局内控信息化建设(一期)服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8万元。

五、服务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内容

内控平台一期建设实现功能包括:

1.预算业务控制。包括批复可执行预算指标管理、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预算指标内部调整和调剂、预算指标执行分析。

2.收支业务控制。包括支出事前审批、费用报销审批、支出明细台账管理、支出统计分析,支持差旅费标准植入,支持电子报销单打印、归档、查询,支持原始凭证附件拍照上传。

3.职工请(休)假电子化管理。包括职工个人请(休)假台账管理、个人请(休)假移动端提交申请审批、职工请(休假)统计分析。

4.公务车辆监管。包括车辆运行轨迹监测、车辆加油预算确认、车辆定点维修信息管理、车辆安全驾驶监控(超速违章等自动记录)。

5.内部制度完善。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请(休)假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6.后期可按需扩展功能。

(二)技术要求

1.内控平台需部署在阿坝州政务云。

2.内控平台支持手机端APP操作。

3.内控平台具有即时通讯功能。即时通讯支持文字、语音、图片、截图。

4.内控平台具有协同工作功能。支持台历(二维码会议签到)、备忘(文档共享)、公告(浏览有记录)。

5.内控平台具有扩展功能。二期扩展功能至少包括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项目成交确定方式:在符合条件的三家及以上供应商中,按综合评分确定中选单位。

九、报名要求

请参加比选的单位将所有比选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续编码,并需加盖单位鲜章,且加盖骑缝章。比选资料应密封(密封口处需加盖单位鲜章)后于20206410:30前送交至办公室(收件人:江先生,联系电话:18990406676),逾期未提交参选文件的单位做弃权处理。

十、开标时间:202065103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一、投标地点:阿坝州财政局侧楼五楼会议室。

责任编辑: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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