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和《阿坝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群众真正受益,现将分配下达各县(市)的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54360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规模及来源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54360万元。
二、资金用途及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3.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县暂继续按原试点政策相关规定,加快整合方案编制、审定和报备,加大跨行业、跨部门的实质性整合力度。
4.考虑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中央和省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三、资金分配结果
详见附表:阿州财农〔2020〕139号--阿坝州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表
四、咨询及举报渠道
阿坝州财政局:农业农村科,电话:0837-2822736;
阿坝州扶贫开发局:财务稽查审计科,电话:0837-2832774;
阿坝州发改委:以工代赈办综合科,电话:0837-2821532;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农经科,电话:0837-2828113。
阿坝州民宗委;经济发展科:电话0837-2827805
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扶贫开发局
阿坝州发改委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
阿坝州民宗委
2021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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