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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财政局关于退休支部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创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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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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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阿坝州财政局退休支部党员活动室(地点:郫都区犀浦镇浦兴街242号)标准化创建进行自行采购。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和本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并响应此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本项目供应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1041201

二、项目名称:阿坝州财政局退休支部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创建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元。

五、项目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创建内容

装饰改造概述:按照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要求,结合实际,需座式党旗1面、台式党旗6面(水晶材质)、会议平板1台(86寸)、党员活动室门牌1个、LED电子显示横幅(7*0.55米)、制度展板4个(宽2.3尺*高1.8米;宽1.8尺*高1.2米;宽2.4尺*高1.52米;宽2.2米*高1.39米)、书柜1个(宽2.84米*高3.49米)。

(二)开工时间及完成时限

拟于2021年5月开工,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项目成交确定方式:在符合条件的三家或以上供应商中,按综合评分确定中选单位。

九、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响应此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全部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续编码,加盖单位鲜章和骑缝章。同时,提交资料应密封(密封口处需加盖单位鲜章),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10:00分前送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的单位视作弃权。

十、竞争性磋商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所需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一、地点:阿坝州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72822104\13320670836

责任编辑: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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