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各部门、各县(市)财政局: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3〕18号)要求,州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会计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3年州本级会计监督检查为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对州市场监管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马尔康中学、马尔康林业局6家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情况。按照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要求,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同时,关注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重点企业检查情况。主要检查企业财经纪律及财税政策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方面。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被查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预算管理不规范、支出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等问题。
(一)收入管理方面。
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不合规。
(二)支出管理方面。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超标准、超范围问题。
(三)资产管理方面。
资产账实不符,资产未按照会计要求入账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盘点不及时、未及时履行资产报废等报批程序。
(四)财务会计管理方面。
未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列支。
(五)财政票据管理方面。
伪造、变造票据。
(六)内控管理方面。
存在财务审批制度不规范、部分项目未按“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新制度执行滞后,内控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州财政局对州市场监管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马尔康中学、马尔康林业局6家单位点对点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州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一)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
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财务人员财务专业能力,确保财务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重视财务人员选聘和培养,加强财务队伍梯队化建设,保证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财务队伍的稳定性。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尽可能避免将财务核算工作外包给不专业的劳务派遣机构。
(三)采用科学的信息技术手段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采用科学的信息技术手段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采用先进的会计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会计信息的数字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降低人工成本和错误率,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阿坝州财政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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