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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财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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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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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阿坝州财政局按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要求,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

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中心工作,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财政法治工作,进一步彰显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属性。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和局内各科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构建起覆盖全体财政领导干部,全员参与、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责任闭环体系。

二、认真对照《纲要》各项任务要求,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截至20191231日,取消财政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1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

二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持续强化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时转发《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年)》、《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四川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

按照规定编制并对外公布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

三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提高州、县(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和全州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安排,我局紧紧围绕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拟定了《阿坝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州与县(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已提请州经改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19年印发《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阿州财综〔20193号)选择州交通运输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妇联作为第二批试点编制分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州级单位。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统计报送制度。

(二)强化财政权力制约监督,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报告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相关工作。在重大财政决策、重要案件办理、重大项目研究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是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运用《阿坝州财政局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8个专项风险内控制度,减少自由裁量权,限制公共权力滥用,有效避免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分配过程中的行政风险、法律风险及廉政风险。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了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适用不合法的情况。

四是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加强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按照州司法局统一安排开展完成年度行政执法证年审,确保持证执法合法有效。

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印发《阿坝州财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适用范围、审核机制、审核内容和目录清单相关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

  三是支持依法治理相关工作经费保障。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四)发挥复议纠错功能,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法涉诉纠纷。

依法妥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举一反三,总结共性问题,规范和改进财政行政行为,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

(六)落实财政普法责任,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统筹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阿坝州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局内各科室的普法责任,编制实施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推进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把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工作作为加强指导县(市)财政法治工作的重要抓手,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你追我赶的浓厚氛围。加大财政干部法治培训力度。通过网络培训等形式提高教育实效。结合124日国家宪法日定期举办“宪法宣传周”,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讲座等活动,推动财政干部尊崇宪法、维护宪法、适用宪法。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依法加强和改善财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培训的方式和覆盖范围上仍存在不足,影响了法治培训效果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关于深化全面依法治州实践的一系列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财政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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