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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财政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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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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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阿坝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的通知》(阿法治政府建设办〔20188号)要求,根据《阿坝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和《阿坝州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精神,结合财政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绕依法治州和建设“法治阿坝”目标,以“法治文化、改革创新、示范引领、规范执法、能力提升”为抓手,推行“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制,以争创州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动力,明确推进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在少数”,着力新法进机关,强化会前学法、集中学法及自学等学法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了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状况评估。开展财政系统2017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状况评估,重点从“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法规制度体系完备、行政行为依法合规、理财行为依法规范、财政法治氛围浓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对2017年度县(市)财政部门“两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及建议,对依法规范县(市)财政部门行政行为和理财行为,防范资金安全风险,确保财政在服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过程中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是开展法治征文活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信仰,深化法治实践,我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法治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州财政系统“坚持厉行法治,建设法治财政”为主题的财政法治征文活动,注重征文内容结合身边的人和事,讲述法治故事、法治感情以及法治建设经验、问题剖析等进行评选,评选7篇作品报送省财政厅参赛。

四是落实会前学法。我局以局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学法、全局干部职工自行学习等形式专题学习《宪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五是举办法治建设培训。以问题为导向,举办法治业务培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州财政局于115日至7日在新汶川会议中心,举办了财政监督检查、法治建设、行政政法为主要内容的“阿坝州财政工作业务培训会”。各县(市、区)财政局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分管领导踊跃参训。培训会结合我州法治财政建设情况,针对当前全州财政系统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财政干部对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的认识。培训会上,由州财政局法律顾问马浩心律师就行政复议法条款进行了讲解。同时,结合我局2017-2018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总共案件6件,其中撤销了4件、确认违法1件、维持了1件)3件典型案例进行了评价及分析。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知晓财政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增强控制法律风险的能力。让参训人员在行政复议涉案中作为被申请人,这样遵从行政复议答辩过程的程序规定,以及财政部门法制机构履行法制审核职责的重要性。培训会上,州财政局副局长赵术高就我州财政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及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了讲话。举办《政府采购法》有关政策规定培训,对州级预算单位进行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讲解。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专题培训。

六是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根据阿坝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8年阿坝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阿法治政府建设办〔20183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启争创“阿坝州州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工作,加强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确定创建时间节点。并逐项抓落实。

  (二)落实依法决策制度

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推行前期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重视决策前法制审核制度,依靠法律顾问注重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共出具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2件。

二是积极配合地方立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立法法》,围绕我州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州人大委室、州法制办和有关部门等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中与财政有关条文的起草、修改等工作。   

三是依法管理规范性文件。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财法〔20186号)文件要求,加强财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关于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制定、报备及管理,强化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力求坚持“三统一”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全面依法履行职能

四是明晰职权依法行权。根据法定行政职权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依据新《会计法》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批。推进政务一体化建设,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

五是依法理财科学管理。依法编制一般公共预算等“四本预算”,严格执行法定预算编制程序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规范收税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强化资金安全意识,开展全州财政系统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资金安全检查,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提高资金效应;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财政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化;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内控制度规范建设;开展“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工作,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农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实施营改增、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依法减税降费;积极配合州发改委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支持各项体制改革;全力保障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

(四)依法公开财政信息

一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州本级年度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政策、重要资金分配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信息。引导督促推进县级财政信息公开。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利用财政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财政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清理了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未经执法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按照州法制办统一安排开展完成了本单位行政执法证2018年审,确保持证执法合法有效。

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依法履职、文明执法,从源头上减少财政行政争议的产生。

(六)依法化解纠纷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系统层级监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今年接收并受理3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结4件(其中:2017年度受理1件),依法纠正下级财政部门不当行政行为。

二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在全局党员中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上半年实现了单位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把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依照法定程序推荐使用干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阿坝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精神和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结合财政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我们将紧扣中央顶层设计,按照“成熟一个上升一个”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等立法修订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加强本单位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明确重大财政行政决策适用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保证财政重大决策事项实施民主公开和合法有序。

三是推进依法规范公正执法。将继续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下功夫,推进全州财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

四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单位局务会、党组会、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年终述法等制度机制。要认真落实全国普法办“推动各级普法办从直接普法人转变为普法组织协调人”要求,切实转变普法思路,改变各级财政法制机构在普法宣传中单打独斗的做法,积极做好相关业务科室普法宣传协调配合,鼓励相关业务科室在普法工作中,注重普法方式创新,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切实强化普法效果。

                                                                                           

责任编辑: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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