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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财政做好资金保障 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发布时间: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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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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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茂县财政局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党中央、省、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支付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履职尽责,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工作态度,确保中央、省、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力做好疫情防治工作。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

(一)开通绿色拨付通道

积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对急需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经费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预防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截止202022日预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310万元,用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启动紧急采购程序

及时转发《阿坝州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阿州财采〔20209号),开通了采购绿色通道。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支持相关单位实施防控处置急需的设备、物资紧急采购、确保继续的设备、物资及时到位。

(三)及时传达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政策

与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联合转发了《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的通知>》(川财社20205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社20206号)文件,及时把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政策传达到相关单位。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等联防联控部门的信息沟通,形成密切协作的防控合力,对感染人员免费医疗,做好财政资金兜底保障,消除群众看病就医顾虑,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印发了《茂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茂财202010号)文件,要求各单位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疫情防控经费建立专账进行核算,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防控物资采购,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宣传和排查工作,不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自我防控意识

通过微信、QQ等宣传渠道向全局职工进一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省、州、县防控安排部署,做好防控工作。逐一排查单位职工及家属,无湖北武汉籍人员,无近期经湖北武汉和湖北武汉返乡人员。130日再次对职工120日至今的行程轨迹进行逐一登记排查,经核实了解我局所有员工均无疫情相关接触及症状。并要求干部职工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出门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同时要求目前离县离州人员,若无特殊工作安排的暂不回县,春节前离县离州且近日回县人员请按县上要求自行在家观察,不串门,不聚会,切实做好防疫防护工作!

责任编辑: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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