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67号)、《小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小金县境内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16号)文件精神,小金县财政局下发《小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维修情况核查的通知》(小财监绩〔2020〕8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对2020年4月29日-2020年7月28日期间的公务用车县内维修情况和2019年12月21日-2020年7月28日期间的公务用车县外维修情况(含成都、都江堰)进行了全面自查。
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圆满完成。涉及全县76个预算单位,共计维修金额62万元(县内、县外)。下一步,小金县财政局将会同县公车办对部分单位公车定点维修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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