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汶川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为“四普”工作提供坚实后盾。
精准投入,确保“四普”高效开展。充分认识“四普”工作重要性,在深入调研和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年初预算,安排文物保护经费10万元,助力四普工作起好步;认真贯彻“过紧日子”要求,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了解四普工作实际资金需求,本着“花小钱,办大事”的宗旨降成本、提质效,预算调整追加经费60万元,为四普工作正常运转、顺利推进提供了坚持的资金支持。
多措并举,强化“四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要求文物主管部门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县财政局将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普查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动态监管职能,严格资金支付程序管理,利用预算一体化严格审核单位用款支出范围、支出额度等,形成“事前有审核,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跟踪”的全过程监管模式,有效避免资金“一拨了之”。
协同配合,推动“四普”成效初显。在财政的有力保障下,我县四普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巡查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位共计30余处,出动人员15余人次,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53条,发放文物保护及四普宣传资料1500余份,完成120处不可移动文物复核工作,为后续的文物保护和研究工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为开展好四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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