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和《阿坝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群众真正受益,现将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754.11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规模及来源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754.11万元。
二、资金用途及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围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搬迁村掉边掉角农户、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脱贫人口就业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2.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你地衔接资金总规模的50%,且不得低于2020年你地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3.要及时分解下达资金,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备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
4.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脱贫县,统筹整合的衔接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省级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整合方案编制、审定和报备,加大跨行业、跨部门的实质性整合力度。
5.严格按照《阿坝州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分配结果
详见附表:阿州财农〔2021〕43号--阿坝州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7.15)
四、咨询及举报渠道
阿坝州财政局:农业农村科,电话:0837-2822736;
阿坝州扶贫开发局:财务稽查审计科,电话:0837-2832774;
阿坝州发改委:以工代赈办综合科,电话:0837-2821532;
阿坝州民宗委:经济发展科:电话0837-2827805
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扶贫开发局
阿坝州发改委 阿坝州民宗委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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