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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财政局强化财政评审管理 扎实推进灾后重建

发布时间: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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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局为加强“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顺利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近日,经州政府批准同意,印发了《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州本级“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对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咨询服务费评审原则、工程增量增项额度权限及审批、工程结算变更处理等6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要求和强调。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咨询服务费评审原则。规定此类费用按市场调节价确定,结合当地现有市场价格标准,确定0.8-0.5市场价格调整系数。

二是规范送审财政评审资料。鉴于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的特殊性、复杂性,进一步对预算或施工招标控制价评审、施工及监理等合同评审、工程竣工结算评审等方面的程序、要件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对工程增量增项额度权限及审批要求作出规定。要求重建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如因实际情况需要变化的,必须视不同情况、增加额比例大小,完善相应报批手续,严格相关程序报批。

四是对招标控制价及竣工结算评审时限作出要求。按投资额大小对办理时限作出规定,并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负责的提供详实、准确、完整的送审资料,财评机构要科学组织评审、配强专业技术力量,缩短评审时间,保证评审质量。

五是工程结算变更处理。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规定重点审查的内容、要求。

六是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管理。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保证金等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进行约定。

该通知的制发,将有利于加强项目各方沟通与协调,规范工程流程,突出把握重要节点,更好把控和防范廉政风险点,切实提高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学重建、绿色重建、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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