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地区到内地兴办企业有关税收返还问题的通知》精神,为增加我州财政收入,法规税政科组织开展了州驻外企业税收返还工作。
为顺利开展税收返还工作,2024年11月20日印发了《关于我州驻外企业有关税收返还问题的通知》,积极与各驻外企业联系,收集各企业2024年度向外地税务部门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资料,并按照税收返还政策比例核算应返还税收金额。2025年1月2日至1月15日组织法规税政科人员先后到都江堰市、成都市金牛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内江市、乐山市夹江县等地的财政、税务部门主动沟通对接,并取得各地所属财税部门的支持,完成了驻外企业税收返还金额223万元的核实确认工作,并及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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